学校纪委规定“十不准” 对勤俭过节提出要求
文章来源: 作者: 发布日期:2013年11月11日
学校纪委规定“十不准” 对勤俭过节提出要求
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党委工作要求,日前,学校纪委发出了《关于“两节”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厉行节约的通知》。提出“两节”期间不准以各种名义搞公款聚餐等十个不准,要求各单位、部门认真落实通知要求,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“八项规定”和廉政准则,共同营造风清气正、祥和勤俭的节日氛围。
新闻发布者:纪检监察办公室 审 核:张 勇 时 间:2013年11月11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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